2025-06-24 10:06:06 - 越南
從2025年6月起,多個與經濟領域有關的重要經濟政策將生效,對個體工商戶、國有企業以及外國投資者的活動產生直接影響。
一、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越盾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必須使用電子發票
根據政府於2025年3月20日頒佈的第70/2025/NĐ-CP號議定(修訂、補充關於發票和憑證的若干條款的第123/2020/NĐ-CP號議定),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越盾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和經營個人必須使用與稅務機關聯網的電子收銀設備開具電子發票。
該政策不僅適用于傳統的個體工商戶,也擴展至餐飲、酒店、客運、娛樂等多個領域。
使用電子發票有助於減少稅務欺詐,支持職能部門更有效地監督經營活動。通過收銀機開具的發票無需電子簽名。這是稅務征管數位化轉型的重要一步,有助於構建公開、透明和現代化的營商環境。
二、國有企業自2025年6月15日起實行新的工資制度
根據內務部2025年4月28日頒佈的第003/2025/TT-BNV號通知,國有企業工資水準將基於稅前利潤、勞動生產率及淨資產收益率進行計算。
三、每位外國投資者在越南只能開設一個間接投資帳戶
據越南國家銀行2025年4月29日頒佈關於使用越南盾開設帳戶以進行國外國間接投資的第03/2025/TT-NHNN號通知,外國投資者只能在一家銀行開設一個越南盾間接投資帳戶,用於相關投資交易。
這是加強對外資流動監管、預防欺詐與洗錢行為的重要措施。部分特殊情況,如外國證券公司若擁有兩個證券交易代碼可開設兩個帳戶,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機構也例外,但必須提供有效的證券交易代碼證明檔。
該通知自2025年6月16日起生效。
四、以電子方式向國家證券委員會提交報告
根據越南財政部2025年5月5日頒佈的第20/2025/TT-BTC號通知,所有參與越南股票市場外國投資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必須以電子方式在國家證券委員會的外國投資者管理系統提交報告。相關資料須保存至少5年。
該政策旨在實現報告流程現代化、提高資料準確性,並符合當前金融市場監管數位化趨勢。
該通知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
來源:越通社